法学院国际会议资助暂行规定
为拓宽教职工学术视野,增强与国际同行交流,提高研究和创新能力,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者,特设立法学院关于教职工参加国际会议的资助。一、资助办法1. 本项资金用于资助法学院教职工赴国(境)外参加国际会议;2. 法学院教职工每两年可申请一次资助,每次资助金额为一人一万元人民币;3. 本资助用
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(中国)有限公司法学院留学专项奖学金资助办法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教育部、中央政法委“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,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、实用性法律人才,支持、奖励学习优异、综合素质高并有留学意愿的学生出国、出境交流,我院特设立留学专项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。本奖学金评选的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第二条 本专项奖学金主
法学院资助教师出国短期访问细则
第一条 为鼓励并选派优秀教师到境外一流高校进行深入学术交流和访问,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(中国)有限公司法学院国际交流相关规定》,特制定本细则。第二条 法学院原则上每年最多资助10名教师进行专题研究,每名教师资助1万元人民币/月,最多不超过5个月,额度不超过5万元。短于1个月者不予资助。每名教师每学年只可
法学院涉外财务报销规定
为鼓励本院各研究机构和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对外交流活动,规范涉外财务报销制度,特制定本规定。一、法学院教师短期出国(境)进行专题研究,拟补助1万元人民币/月,最多不超过5个月,不短于1个月。以签证出、入境签证章为准。15天以上者以月计算。包干使用,但报销依学校有关财务规定。二、法学院资助8
因私出国/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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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出国/境
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(中国)有限公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我校师生因公出国境的归口管理单位,负责审判办理因公出国/境护照及签证事宜,请点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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